正在办理美国移民的章文,不得不站出来回应。
然而,他的回应,却让人像吞下了一只苍蝇般,从里到外都泛着恶心,一边对受害者的私生活进行诋毁夸大,一边对自己的恶行避重就轻,甚至矢口不提。
他在自己发出的回应中,着重给受害的女生扣上了几顶帽子:
被强奸的受害者,在上大学期间就换过好几个男朋友;
蒋方舟一直单身,交了众多的男朋友;
易小荷,离过婚,经常出现在酒局上。
看了这位章文老师的回应,真是令人不禁义愤填膺、吐血三升。
因为我交过几个男朋友,所以,你就可以对我实施性侵、为所欲为?
因为我单身,有原罪,所以,你就可以肆无忌惮摸我大腿,甚至被制止之后,依然无动于衷?
因为我离过婚,所以,你的禽兽行径就变得有情可原?
有罪的是你,章文!
不是那些被你揩油、性侵的受害者。
她们选择交几个男朋友、离几次婚,都是她们的自由,跟你没有半毛钱的关系,更不是你肆无忌惮对她们上下其手的理由和借口。
2。
可当大众在集体声讨施害者的罪行时,总是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声音,有位媒体人为章文站街,公开指责蒋方舟:
“蒋方舟可不是小女生,她名气比章文大得多,那天饭局上的都是熟人,只要她认真拒绝,章文怎么可能不停摸她大腿?”
听到这样的论调,着实让人很是无奈,却有着一种迷之熟悉感。
“他怎么只对你下手,而不是别人,肯定是你有问题。”
“谁让你穿那么少?”
“你肯定没有认真拒绝,如果你说了‘不’,他怎么可能还会那么做?”
“苍蝇不叮无缝的蛋。”
“你自己骚,被性侵了,活该,怪谁?”
……
这些话语是不是很熟悉?
不知道为什么,面对着性侵案件,总是有人习惯性地为施害者开脱,而为受害者施罪,导致受害者在受到身体上的侵害后,还要面对舆论的二次伤害。
我就很想“认真”问一下,到底什么才叫“认真拒绝”呢,难道面对着一个在体力上占明显上风的精虫上脑的雄性生物,只要我“认真”地说一声“不”,他就可以停止他的侵害了吗?
持这种想法的人真是太可爱了,也太幼稚了!
要是这样的话,大概这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的强奸案都不会发生了吧。
怎么可能出现林奕含被自己的老师性侵,之后上吊自杀?
怎么可能出现滴滴司机性侵漂亮空姐之后,将其残忍杀害?
什么才叫“认真拒绝”呢?
她明显的抗拒,不叫拒绝吗?
她哭着,苦苦哀求,求放过,不叫拒绝吗?
她面带怒色的制止,不叫拒绝吗?
她不动声色地远离施害者,不叫拒绝吗?
难不成她直接站起来怒扇施害者好几十个耳光,才叫“认真拒绝”?
难不成她直接拿着热水瓶,砸在施害者的脑袋上,才叫“认真拒绝”?
难不成她直接操起剪刀,插在施害者的胸膛上,才叫“认真拒绝”?
可在那种情况下,她站得起来吗?她手边有热水瓶吗?有剪刀吗?
3。
“受害者有罪论”由来已久,它绝不仅仅是近现代才出现的产物。
希腊神话传说中有一个人物,名叫美杜莎,她是一个满头蛇发、面目丑陋的怪物,可谁能想到,这样的一个女妖,其实只是一个被性侵的受害者。
她曾是雅典娜神庙里的女祭司,按照当时的习俗,女祭司一生都要保持贞洁,可偏偏她却生了一张极为漂亮的脸蛋,海神波塞冬垂涎她的美貌,就在神庙中将她强暴了。
可明明她才是受害者,雅典娜却无视波塞冬的罪行,反而对她的不洁之身很是愤怒。
于是雅典娜下诅咒,将美杜莎的头发变成了盘曲扭动的蛇,并让看到她眼睛的男人,自动石化。
最后,孤独的美杜莎逃到冥界尽头,还是被柏尔修斯砍掉了脑袋。
虽说是一个神话故事,但隐藏在故事内核中的“受害者有罪论”昭然若揭。
只是没想到,人类的历史发展了数千年,我们的头脑依然没有摆脱这种毫无根据的理论。
想起曾在知乎上看到的一个分享:
高中时期,班上总是有很多因为早恋影响成绩的同学,女班主任得知后,总是毫无例外地从女生下手。
她曾说过一句话,“一般发生了这种事,我都是只教育女生的,如果不是你先勾引他,他怎么可能会被你吸引?”
是不是很熟悉?
简直就是一样的配方,一样的味道啊。
“要不是你搔首弄姿,他怎么可能会强奸你?”
所以,被侵害的是我,有罪的还是我,是吗?
持这种理论的人,跟那些脱了裤子实施侵害的人,到底有什么区别?恐怕都是一路货色吧。
4。
由衷地想为那些说出被侵害事实的女生们鼓个掌,她们真的很勇敢。
如果我们一直像以前那样,明明受了欺辱,却还是默契地你不出声,我不出声,这个世界怎么会变得更好?
即使有人站出来,还会被集体声讨一顿,久而久之,这个社会对施害者的底线就会越来越低,对受害者的要求和束缚反而会越来越高。
你在公交车上,被人摸了屁股。
不会有人指责摸你的人,反而有一大堆人说你为什么要穿短裤,你为什么要穿这么骚气的颜色,你为什么不穿的厚一点。
好像只要你穿得厚一点,禽兽就不是禽兽了似的,真好笑。
你走在大街上,被人袭了胸。
不会有人指责侵犯你的人,反而有一大群人朝你吐唾沫,质问你为什么要穿吊带,为什么他摸你不摸别人,为什么你不多穿一点。
“可现在是三伏天,你倒是穿个棉袄再出门啊,大娘。”
久而久之,你会发现这个社会对受害者的要求越来越高。
你不能穿短裤出门,你不能在公众场合饮酒,你不能在晚上出门,你不能穿的少,你不能穿艳丽的颜色,否则,被侵害了,就是你活该,就是你自找的。
你以为这一切,都只是因为你是个女生吗?
不是的,被性侵的,并不是只有女性。
还有很多男性,女童,男童,他们的境遇只会更糟糕,男性被性侵之后,反而会有一大批无脑人问他们“被侵害得爽不爽”。
至于那些孩子,如果身边没有家长,他们可能永远也说不清自己到底被怎样地对待过。
我们只想誓死捍卫自己应有的权利,不被侵害的权利,与性别无关。
保护弱者,严惩施害者,让这个国家被侵害的人少一点,再少一点。
如果每一次出现这种事件,我们都集体声讨“受害者有罪”,让他们身体的侵害后,再遭受一次精神上的折磨,那么,谁还敢站出来为自己要一个说法?
对于受害者,我们要保护,保护他们的权利,维护他们的声誉。
只有对施害者严惩不贷,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,才会变得更好一点。
别让你的语言,成为凌迟受害者的刀;
更别让你的沉默,成为施害者的帮凶。
作者简介:雨水微安,写最治愈的文字,讲最温暖的故事,陪伴最孤单的你。我一直在这里,希望你一直不离开。公众号:遇见微安(weian-studio),微博@雨水微安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