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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淄博市第二季寻找“最美青工”主题活动的通知

2017-03-01 08:08:37 访问次数: 编辑: 团县委

各区县团委,高新区、文昌湖区、市直机关团工委,各市直部门、大企业、大中专院校团委:

为引导全市广大青年职工切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积极投身经济强市、文化名城、生态淄博建设,共青团淄博市委决定开展第二季寻找“最美青工”主题活动,通知如下。

一、活动主题

青春建功   助力发展

二、活动时间

2017年3月—5月

三、推荐对象及标准

1.推荐对象应为35周岁以下青年职工(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,已获得省市“最美青工”称号的青工不再参选)。

2.具有高度的职业精神,爱岗敬业,扎实工作,在岗位一线建功立业,有良好的社会影响;

3.具有高超的职业技能,勤学善思,技能过硬,在本职岗位上兢兢业业,取得突出成绩;

4.具有积极的奉献精神,吃苦耐劳,甘于奉献,在经济建设、社会发展各个领域付出辛勤劳动;

5.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,诚意正心、明辨笃实,带头践行核心价值观,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。

四、推荐办法

(一)组织推荐。各区县、单位可通过技能竞赛、创新创效、五小活动、导师带徒、岗位练兵、青年突击队等工作渠道,从青年岗位能手、青年文明号、青年突击队、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、青年劳模等群体中,择优提名、推荐。要拓宽推荐视野,突出基层导向、让真正优秀的青工脱颖而出,推选出过得硬、立得住、经得起时间检验的青年典型,激发、传递社会正能量。各区县推荐“最美青工”候选人不超过5名,所推荐候选人中需有非公企业青年职工,其它单位推荐候选人不超过3名。

(二)社会自荐。青年职工可以进行自我推荐,用手机、DV等记录自己的岗位绝活、奋斗点滴和成长感悟,报送形式包括文字、图片、微视频等。团市委将依托“青春淄博”微信公众号、淄博共青团网站和“青年之声”等平台,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报名。

五、活动安排

1.推荐阶段(2017年3月)。各区县、单位要广泛宣传、积极推荐本地区、单位有突出表现的青年职工,拍摄好个人事迹短片,填报好相关材料,认真完成推荐工作。团市委将对推荐人选进行材料初审,合格者进入下一阶段。

2.综合评议阶段(2017年4月)。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召开评审会,对“最美青工”候选人事迹进行综合评审,产生20名淄博市“最美青工”最终人选,授予“淄博市青年岗位能手”称号。

3.宣传推广阶段(2017年5月)。通过报纸、网站、青春淄博微信公众平台等广泛宣传获奖者事迹,积极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,带动身边的团员青年扎根基层、苦练本领、努力工作、再创佳绩。

六、工作要求

1.广泛发动,认真组织。各区县、单位要拓宽视野,广辟渠道,扩大推荐工作的范围,深入挖掘在经济社会各领域青年职工典型,尤其注重发现、推荐爱一线普通岗位的青年工人。

2.加强宣传,营造氛围。要通过本次主题活动,宣传好候选人的先进事迹,树立起身边的青年典型,传播好青春正能量,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。

3.规范程序,严格把关。要认真履行申报推荐程序,认真如实填写人选报名表(见附件1)、整理事迹简介(500字以内)、详细事迹材料(另附,2000字左右),并附工作、生活近期照片3张,有条件的单位、个人可拍摄反映候选人岗位技能的事迹短片(不超过10分钟),于3月20日前一并报送至团市委工农部邮箱。

 附件:1、“最美青工”候选人报名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2、“最美青工”候选人推荐人选汇总表

共青团淄博市委

2017年2月27日 

高青团县委联系电话:6967115      电子邮箱:gqgqt@163.co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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